“新婚姻法”是我国男权体制的体现,是社会的倒退,它对女人弱视群体没有应有保障,未来女人将重蹈旧社会妇女覆辙!
从1994年事实婚姻无法可依~到“2011年新婚姻法”对女人越来越没有保护,是法律的残缺与道德的退步!婚姻法是特殊的法律,婚姻是由一半的女人和一半的男人组成,而妇女是弱视群体 ,在体力和EQ上都能反应出来,不然为何拐卖妇女儿童 而不是男人儿童?
我想问新婚姻法是不是由男人完全草拟 而实施,它代表谁的法律观?谁的婚姻观?婚姻法本身合法吗?
在电视节目上看到主播这样说“以后要靠道德来约束夫妻关系......等”。光凭道德真能约束得了人的行为吗?
我国离婚率位于世界之首,新法的颁布肯定促使离婚率直线上升......这点执法人与施法人应该能想到吧?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是耍流氓, 那么以离婚为前提制定的法律是什么不堪的法律呢?如果不以离婚为目的又何来恐惧女人分财产呢?
婚姻法体现的正是道德的缺失、责任的缺失,而且是从司法部门从上边开始的缺失。
尽量把道德的东西适当的制定到法律对其约束 对弱视群体予以适当的保护才是王道。
应当从
谁先提出离婚?
谁涉及违法行为?
谁对婚姻不忠实,谁负主要责任?等考证 权重衡量。
如果把房价归咎于丈母娘要房要车 实在太可笑 太牵强吧?!!不也是由男人自由选择的吗?丈母娘要房是给自己住的吗?地球人一对夫妻住一套房子的要求有过分吗?那以后丈母娘叫你先把房子车子先过户到女儿名下再嫁好了!
有男人说了 父母半辈子的积蓄不该分给女方、、、那女人父母含辛茹苦养大成人送到你家做牛做马怎么可以了,那么以后女人可以不生孩子、不赡养老人、不照顾老公孩子的起居可以吗?
我个人是受1994年婚姻法变动的毒害,估计那时候的人不像现在还有个地方诉诉苦;我和他都在深圳上班 ,都是大龄青年 都有结婚生子的心愿,开始那几个月几次买试纸没试到怀孕大家都有点失望,他还说是不是他身体有问题怎么还没有,谁知道我太轻信人了......不久后 有了......再不久狐狸尾巴显露出来......我因为太累,一直有先兆流产的征兆,每天下班回来还要坚持做家务煮饭,六个月多时出血 吃保胎药,......生孩子差点没搭上性命......到现在下身经常流脓血,曾经月经只三四天很快干净,现在半个月干净不了,不闻不问,我一天不上班一天不煮饭就面临被饿。生产时他把我丢在乡下那段时间,我跟他要二千块钱都没给我......现在孩子已经七个月了,结婚证 没办 、准生证 没办,这么屈辱的活着......我就是1994年婚姻法变动后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夫妻关系的那种人......这么简短的文字,谁知道我承受的耻辱与痛苦?谁可怜过我 帮助过我?谁为我申张正义?我从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孩一次一次被无情践踏被欺骗,现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绝无半点虚言(我发誓说的是真事)。你们能做的、、、都是冷眼旁观、、、都是在笑我傻吧!
政府和社会先抛弃了我,叫我又如何爱国家爱社会?
1、一个女的肯跟你上床和你生孩子真的是为了你那点钱么?就算是真的,她怀胎十月,疼痛N个小时甚至要挨那一刀,你就不能行个好,给点补偿或者只是给那一点点可怜的保障和安全感?
2、就算财产是夫妻双方的一人一半,过失方也得不到一半的财产,最多不会超过30%,你们男人防女人跟防贼似的是何苦?
3、女人就不挣钱么?家里的东西出去进来多少,大家都是为了一个温馨的家在投资,房子还你老婆无关只属于您老一个的,你老婆凭什么还要为你自己的家投入人力物力?当她每天家里什么都不管,只管自己拼命攒钱买房时,你能怪谁?她也就为以后自己有个住处!
4、你们男人说感情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一家人不应该那么斤斤计较,不应该为房子结婚,为钱结婚等等,那你们是不是可以信任下女人,不要和女人斤斤计较,把属于女主人的那一半房产交还到女人手里,我想一个善良的重感情的女人会一辈子相信你爱护你,如果是一个坏女人,她根本分不到什么,男人们又何必担心呢?
恶心死人了,算了,我还是自己买房子,自己照顾自己,等有钱了,就移民其他国家,再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这样给男的权利不要太舒服,小三比妻子身价还高……
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希望每一个人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提问者在生活中特别是婚姻情感中不要走极端。
新婚姻法是对事而不对人,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公开的。我觉得新法很合理,为什么要把财产看得那么重要,只要夫妻双方感情到位了,还能存在解决不了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