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到检查院取保后审难不难

2025-01-31 18: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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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不是累犯、主犯、严重暴力犯罪的,家属或者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是否同意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2、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的,可以增加批准的机会。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2:

  1、“人被关押了46天,再被关押15天逮捕证就下来了。——属于违法超期羁押。
  附:
  《刑诉法》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公安说还要侦察,”——是的,批捕以后公安机关才进入侦查程序。
  附:
  《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寻衅滋事罪到检查院取保后审难不难”——难,很难!你想,既然检察机关都批准逮捕了,还能自己把逮捕变成取保候审吗?不过,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附:
  《刑诉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4、“一个朋友被对方锁骨打骨折,一个眼角这被打留了个很深的疤。”——请求做司法鉴定,这一情节对你们很有利。
  5、“我方报了3次警,2次手机被对方砸掉(其实酒店监控摄像都在,只是被删了)”——电话报警是可以查到的,起码可以查到什么时间,和谁通话了。
  “酒店监控摄像都在,只是被删了”——酒店有向法庭提供监控摄像的义务,如果不能提供,可能承担败诉甚至毁灭证据的法律责任。
  6、“我可不可以反告,这根本就不公平!”——我建议你尽快为你丈夫聘请知名律师,“反告”的问题由律师在辩护中解决。

回答3:

太难了,几乎不可能,虽然规定可以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