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晚交一天就按100⼀1滞纳金上交给供电所这样合法吗?动力电,民用电,为什么我们这还有商用电呢?

2024-12-18 18: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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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千分之一不是百分之一。
供电营业贵责第九十八条: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 其他用户:

⑴ 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⑵ 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电价总共分为7种,其中有商业用电。
您可以读一下供电营业规则 http://www.jtdnw.com/falvfagu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23

回答2:

不是100/1滞纳金,是1000/1的滞纳金,不足一元按照一元收取,如果是一般工商业电价就要高了。
动力电:指的是使用三相四线380V的电,不是一种电价,核定电价主要是根据电的用途。
民用电:指居民生活电价,用于居民生活。
商用电:指用于商业盈利用途的电,现在叫一般工商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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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供电营业规则》第98条规定,居民用户按照欠费额的1/1000来交电费违约金,供电局无权收取滞纳金的。晚交一天的时间起算是按照供电合同约定时间计算的,因此你要看自己的供电合同或向当地供电营业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