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和出资比例都是什么关系啊?

2024-12-02 0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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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也就是说,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的例外,股权转让按人头表决,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唯一按人头表决的情形。

股份公司是纯资合性的公司,表决表和股份相关,一股一权,同股同权,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章程不得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关于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回答2:

都是出资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由全体投资人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机构由总经理拟订,董事会决定,所以这个O、那个O啥的都是自欺欺人的面子货而已,只有总经理和董事是真正法律承认的管理者……在决策形式上,股东会中是以每个股东持股多少作为表决权的基础,其中涉及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要问题时,必须经过法定的2/3以上表决权通过,这里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权平等。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按持股比例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一权、一权一利一责,股权平等。在这里,股东的个人身份、名誉、地位不再具有意义,任何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他就是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