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借阅卡100元,可借2册,可以借30天;
B类借阅卡200元,可借4册,可以借30天;
C类借阅卡300元,可借6册,可以借30天,
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等)和押金到办证处办理读者证,读者证在本馆各阅览区通用。
自助办证机可办理上述三种类型的读者证。在自助办证机完成办证后,请持读者证和缴费小票到服务台换取押金收据。
读者证工本费为6元,初次办理不收工本费。
本馆是“郑州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成员馆。持本馆读者证可在各联盟馆通借通还。
退证须知:
1、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押金收据一并办理退证手续。读者退证
时,押金全额退还。如读者证丢失或人为损坏,退证时需补交工本费。
2、若押金收据遗失,须持读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出退证申请,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者,方可退还押金。
3、替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须持委托人、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4、处于停证状态的读者证,须在处理完相应处罚程序且恢复为正常状态后,方可办理退证。
参考资料:郑州图书馆-办证指南
押金100元,每次2本
请问段兰荣是管理员吗?谢谢!
1、办证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出示家长身份证)交纳押金100元。
2、借书证在本馆各借书处通用,读者凭证每次可借阅图书2册,借期三十天,每次借书归还后方可再借。
3、读者借书逾期又未办理续借手续,将收取每天0.1元超期延误费。超期延误费收取依据为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郑价费函(2003)4号文。
4、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否则发生问题由本人负责。
5、读者退证时,押金全额退还。读者退证应持借书证、押金单据办理手续。凡押金单据丢失者,需在告知本馆一个月后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薄等)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