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不止是大学教授,其它行业也允许兼职律师。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职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高等院校老师,科研机构人员或者曾经有过这些工作经历的人,现在从事了其它工作,只要所在单位同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就可以申请兼职了。
当初的主要目的是认为大学教学尤其是法学院的教授此事法律实践可以做到
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相长
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