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以房产联营投资”?

2025-02-01 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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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假如你公司与另一公司联营办一个公司,你公司有房产,无现金,而对方有流动资金。双方商定,对方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作为投资额,你公司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是一种投资行为。

2、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内联营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参加联营的各方可用下列财产和资金向联营企业投资:

(1)用现有的固定资产和物资作价作为投资;

(2)用结余的盈余公积金投资;

(3)用先进的技术成果、商标权、专利作价作为投资。

下列各项不得用于联营投资:

(1)应当上交的国家财政收入,包括应上交的税金、利润等;

(2)国家拨给有指定用途的专款;

(3)农田不得作为直接投资,但依法征用的,可以用征得土地补偿入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营投资

回答2:

假如你公司与另一公司联营办一个公司,你公司有房产,无现金,而对方有流动资金。双方商定,对方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作为投资额,你公司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是一种投资行为

回答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