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原合同中明确规定须提前30天通知

2024-11-25 17:22:5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那就属于违约了,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确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提前30天是指合同没有到期的解除还是到期时的终止。如果仅明确解除需要提前30天,而没有明确合同到期终止时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那么就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就不属于违约。

回答2:

  单位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离职当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单位不支付的,带上劳动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