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告在外打工六年对儿子不管不问,便没给一分钱抚养费,她在外打工一个月就二千二百元,我在家

2024-12-12 02: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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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不能不接传票不签字。既然原告已起诉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是法定程度,你有什么资格拒绝出庭?拒绝出庭的后果是你放弃了你的主张,若是共同债务,法院会依法判决,她没钱就拿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先支付,不够的话,以后只要她有钱就得还债。这个债务她是推不掉的,

回答2:

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婚后不管是债务或存款或财产均属二人共同财产。
所以及时离婚,债务也是分给双方,如果法院判决后,一方不执行,可再次起诉,法院会督促实行。如果距不执行,警察也会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