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问:你老公居住证在同一个区,哪里的住房是借的还是谁的?
从你现在提供的信息来看:(你老公在上海没有房来看的,你们一家包括你父母亲他处没有房屋情况下)
1.现在人均超过15平方不能申请,66/4=15.15平方(4人上海户籍:你父母,你,你女儿)
2.9月份你的孩子出生
这个时候人均不超过15平方能申请,66/5=13.2平方(5人上海户籍:你父母,你,你女儿,你9月份出生孩子) 你老公没有上海户籍不核定住房面积,但要核定财产的
3.你老公户口今年回上海,但是他不能作为申请对象,申请规定中按政策回上海必须满2年
好像还有薪水以及存款方面的限制的,为什么不直接去街道询问,他们那里肯定很详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