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致人轻伤,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对方不愿调解,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面调解。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轻微伤,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过失致人轻伤是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民事责任。
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哥,如果他不起诉,就别管他了,如果公安要追究刑事责任,你们要赶快委托律师与公安机关交涉,应该没罪的。
目前只能按程序走了,请一个好律师吧.从你所说情况来看,你母亲不应该被拘留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就让法院来公正处理吧。
是他先动手打你哥~~你哥抱住他要挡板凳~~双方不慎从台阶摔下造成对方膝盖骨骨折~!!
你哥完全属于正当自卫~!!
但是~对方膝盖骨骨折~你哥还是要负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