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这个收据实际形成了买卖合同,虽然他的名字是收据,但内容充分,应该定为合同。
1、这涉及到一个表见代理问题,什么是表见代理,即对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限。这里是你关系密切的父亲帮你签的字,一般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虽然你没有出具委托证明。2、再者,即便你坚持不承认你父亲的签字效力,说你父亲是无权处分。这是一回事,但并不妨碍你父亲签字收据的合同效力。即,你不承担违约金,你父亲就要承担。
3、中介合法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效力。中介无资质,要受到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他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效。打个比方,生育第四胎违法,但不意味所生小孩无民权。
4、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是要返还双倍的。但这并不排斥你与对方再协商。
1、只要房主写了收取定金的收据给买方,且房主未按照口头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依约双倍返还定金。
2、要求不动产的出卖人双倍返还定金,必须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且事实依据应与法律依据完全相符,具有该权利的不动产买受人方可依法或依约要求不动产的出卖人,双倍返还所交付的定金。
3、合同法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履行约定义务的,定金应当返还或折抵价款,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因此,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形式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但是口头约定亦是合同合法形式的一种体现,且不动产的出卖人已经以出具定金收据的方式,认可了与买受人之间的口头不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反悔或毁约,依照定金罚则,应当双倍返还买受人所支付的定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8条、11条、1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