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妇一般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丈夫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也只是继承原来应该属于丈夫的份额。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不可能有继承权。
媳妇根本就不是法定继承人。
即使公公婆婆立遗嘱给她留下财产,那也不叫继承,而是遗赠。
不能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
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用赡养,,,,,,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