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借款用于消费挥霍,离婚时是否算为共同债务

2024-12-18 1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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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证据表明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一方负债,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对该事内外有别,在帆宽没有相反证据态羡亮的情况下,债主可以要求夫妻派毁共同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