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朱元璋设置了巡检司和锦衣卫。巡检司主要是负责全国各地的关津要冲的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伪奸;锦衣卫则负责秘密侦察大小官吏活动,随时向皇帝报告不公不法之徒。同时太祖还授予锦衣卫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一切大权,锦衣卫正式成为直属皇帝的情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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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管理
早在朱元璋起兵时,他就多次强调军纪。他认为“攻克城池用武力,平定混乱用仁政”,杀人并非“勇猛”。要求部队不许滥杀无辜,还给予俘虏优待;同时还要求部队爱护百。
不得随意焚烧抢掠乱杀百姓,他严令:“掠夺老百姓财物者处死,拆毁老百姓住房的处死。”由于朱元璋部队的军纪严明,朱元璋赢得了部属的尊重,也赢得了民众的支持[。
明代早期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废除大都督府,并改为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等五军都督府。
洪武十七年(1384年),太祖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军卫,由都督府管理。一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
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但无调兵权,兵部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两者互相制衡,互不统辖,各自与兵部直接联系,最后奏请皇帝裁定,以避免权力过大。
明代军户是世袭制,一旦列入军籍,世代都是军人,朝廷有事要为朝廷作战。军丁一旦逃亡、病故、老疾或被虏,就要按军籍所造之册,到该军丁原籍追补本身或其亲属,以补足原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朱元璋
行政方面,在中央,明太祖借口胡惟庸案,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还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在地方,明太祖为加强对地方控制,废行省,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司法、和军政。三司长官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丞相的废除意味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从体制上保证了君主的绝对权威;明成祖时,形成内阁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权完全由皇帝控制。
军事方面,在中央,明太祖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相互牵制。明太祖又创立了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影响:使兵部、都督府和卫所总兵将官都不能专军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里。
监察方面,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由皇帝裁决。为了监视官吏和镇压人民反抗,明太祖设立锦衣卫,明成祖时设立“东厂”,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是特务机构,合称“厂卫”,明朝还有一种叫“廷杖”的刑罚,即皇帝在殿廷杖责官员。影响:使国家司法权集中在皇帝手里,厂卫机构的设立是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表现。
学校和科举,明代学校用以培育人才,科举用以登进人才。学校在中央称为国子监,又名国学、太学。在地方上的为府、州、县学。在科举考试方面,考试分为两级,低一级的是乡试,高一级的是会试和殿试。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影响:八股取士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加强了封建君主专制。
《大明律》和《大诰》。修订法律,严刑峻法。
1.改革行政机构,加强君主权利.
在地方,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分管民政.刑狱和军政.在中央,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负责.
2.授权侍卫亲军锦衣卫兼管对臣民的监视.侦察.
3.实行八股取士
4.实行削藩政策
1、设立锦衣卫,是为特务机构,监视百官。
2、废除丞相制,设内阁大学士。
3、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分管民政.刑狱和军政。
4、权分六部。
5、实行八股取士,控制清流思想。
设立锦衣卫,是为特务机构,监视百官。
废除丞相制,设内阁大学士。
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分管民政.刑狱和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