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假如是部分损害,且可以维修,那么如何计算赔偿标准呢?

没有损坏的部门是否也应赔偿呢?
2025-02-02 22:55:4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
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
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
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没有损坏的部分应不应当赔偿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损坏的部分会直接影响到未损坏部分的价值则应当赔偿。如果没有影响的话就不应当赔偿。

回答2:

维修费用加上适当的贬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