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债务要不回来,讨债公司靠谱吗

2025-01-31 13: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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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讨债公司,虽然已合法的组织形式及合法注册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讨债手段或行为的,属于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也是违法行为。

国家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的,国家最终会撕破合法外表,将非法行为绳之以法。

另外,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早已发布了《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求停止“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也发文禁止这类企业的注册。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下发文件,再次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国家曾三次发文禁止。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该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本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000年,上述两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追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回答2:

你可以找宁波黑鹰讨债,信的过,打过交道,今年十月份我40万货款,三天全部收回!欠债人那副老赖嘴脸,我看都不想看一眼,有钱不还,经济纠纷找谁谁不管,没办法才试试看的想法找宁波黑鹰讨债公司,感谢他们给我帮了大忙,事后请他们吃了两次饭了,还在为债务烦恼的朋友们,我绝对向你们推荐他们,值得信赖!他们公司在天一广场场附近。

回答3:

讨债公司有用~~不过收的价格是按比例走的~~很高

如果你有证据,并且经济纠纷发生没有超过两年,就去打官司吧,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回答4:

在我国,所谓的讨债公司都是非法的,国家法律不允许。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5:

讨债公司合法吗?
讨债公司就是暴力公司
讨债公司就是土匪公司
讨债公司就是无耻公司

你有证据的话,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