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招收17-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2、中专:招收11-1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录取
1、本科录取
考生在我院专业考试合格并报考我院,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以及政审、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语文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②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学(声乐、器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7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④绘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二批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均值的65%,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⑤音乐学(军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中专录取
舞蹈表演(中专)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和数学)达到12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本科类军检标准按照军校招生标准执行): 招生对象 1、本科 地方考生为20周岁以下(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招收艺术学校毕业生,军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地方1.70米以上的男性青年。 士兵考生为 22周岁以下(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2 、中专: 11-12周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名 1、报名时,本科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士兵考生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报考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日期、入伍时间);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日期、就读年级)。报名时交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报考军乐专业考生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2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2、报考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绘画(油画)专业考生于2010年2月27日至28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报名,3月1日开始专业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于2010年2月27日至3月5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3月6日开始专业考试;报考军乐表演专业考生于2010年2月23日至25日到解放军军乐团(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00号)报名,2月26日开始专业考试。 文化考试/录取/待遇 文化考试 本科地方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本科士兵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所在大单位参加全军院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注意: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待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地方考生(除军乐专业外)复查合格的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军乐专业考生复查合格后直接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校办理入伍提干手续,面向全军统一分配;士兵学员直接办理提干手续,分配到入学前所在大单位;军乐专业学员在军乐团学习期满后,直接提干定向分配在解放军军乐团工作。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校提干后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单位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制 学历 解放军艺术学院 文学系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 050414 4年 本科 戏剧系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050412 4年 本科 音乐系 表演 (音乐表演)050412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流行唱法 4年 本科 器乐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 钢琴、手风琴、小号 中国器乐:二胡、琵琶、笙 唢呐、古筝、扬琴、阮 舞蹈系 表演(舞蹈表演)050412 4年 本科 舞蹈表演 5年 中专 美术系 绘画(油画) 050404 4年 本科 解放军 军乐团 表演 (军乐表演) 050412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短号、长号、圆号、次中音(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 4年 本科 (申报中)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因没有办理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和录取资格。
专业要在全国排名前十名。高考数学成绩全部算入总分,英语分数要求75分以上.
体检,外 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5厘米,体重52千克。 (二)女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5千克。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须强直,斜颈,Ill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第四条 双眼裸视力必须1.0以上 ,色弱色盲不合格。…
军队院校改革。1军艺只招收20岁以下应届考生.2军艺只招收身高,体重,视力,身体素质达标的考生(军校体检标准)。3军艺只招收形象好气质佳的考生。4军艺只招收专业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要求7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