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承揽的XXX(开发商)XXX工程,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的商住楼业务,全权委托给乙方进行监理。
二、 在合作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与XXX(开发商)签署的XXX工程监理合同,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
三、 甲方负责提供有效的监理资质证书等有关资料,使乙方能在当地办理有关监理业务手续,同时提供“XXX工程监理部”公章一枚,供乙方监理该项目时使用,待工程竣工后,乙方归还给甲方。
四、 该项目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派有资质的人员担任总监或总监代表,配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并报甲方备案,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对所承担监理任务负全责,要求不能发生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如有发生,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合作期为X年。
五、 工程监理完工后,乙方负责整理壹份完整的监理资料交甲方备案。
六、 合同工期内监理费为人民币XXX元整,其中甲方为XXX元人民币,乙方为XXX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监理费发票税金)。合同工期后的监理费由甲、乙双方与业主商量后,分别按上述比例执行。
七、 监理费由甲、乙双方分别按比例向业主收取。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二00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