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女儿能继承他们村里的土地吗

2024-12-05 13:28: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土地是国有的,所以你无权继承土地,但是,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只要你还种这地,别人是无权收回的。当然,如果你的户口不在本村了,下次分责任田的时候,是会被村里收回重新分配的。
2.宅基地的继承比较特殊,你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权是村集体。理论上,如果你的户口迁出你们村,那你就无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3.入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承认“入赘”的法律效力,对于男到女家的“入赘”和女到男家的“娶媳”,在权利和义务是没有变化的。因此女婿入赘后对岳父母仍然没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对其财产没有继承权,对有父母的赡养义务和财产继承权没有任何影响。

回答2:

1.首先要提醒你的是土地国有制,耕地不是属于你父母的。那个是因为你父母是农村户口,国家承包给他耕种的。村里会在他销户之后第2年春收回责任地,分给村内的其他村民。
2.房子不会被收回

纵横法律网 孙阳升律师

回答3:

土地是可以继续承包的。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

回答4:

农村的土地是无法继承的。房产可以继承。

回答5:

继承权你肯定有,因为男女平等. 你父母过世后的耕地你们姐妹是可以继续种的,直到下一次承包责任田.因为你们姐妹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经常权. 父母的房屋你们姐妹也可以继承的. 放心吧,如果有人敢剥夺你们的继承权就告他,稳赢.还有“入赘”这一说法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