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过期,不给补签,怎么办。

2025-02-02 09:47: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因为合同期满后,你仍然在该单位工作,且未与你及时在一个月内续签合同,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并产生下列后果:即你可以要求从合同期满后第2个月始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向你多支付1倍工资,直至续签合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回头看看,那个五级大师,好像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而那个十四级大师,法律也没学到家。两位最不能容忍的是,都认为没有损失。请问什么是损失?原合同期后劳动者仍然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为表示异议的,应视为一个新的劳动合同的开始。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四款、第82条的法律责任。签订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而言权利有很大不同,这点大师不会不知道吧?失去这样的权利是不是一个劳动者一生的重大损失?而失去第82条规定的双倍工资,对于劳动者是不是重大损失!不要误人误己吧! 我们之所以是五级,是因为我们实在看不下去百度知道上错话连篇,最近才上来的缘故。所以,规劝提问者,不要一味相信分值高的。重要的是,看看他们回答的时候,是不是引用了法律规定。因为,真正法律人都是依据法律说话做事的,不是一时兴起之言之为。

回答3:

1、如果你在该公司上班,工龄可以延续计算,工资也没有变化,对你来说应该说没有实际损失。
2、应该说是公司没有及时通知你续签合同,公司属于过错方。
3、如果较真,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同意,就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也没有实际意义。

回答4:

不会有什么损失,毕竟已经过了2010年了。现在去签的话只能签订今年往后的,不能进行补办手续。

回答5:

劳务合同是劳资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如果其中一方没提出续签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到期时当事人没及时提出续签,等于失去了公司应该支付给员工的相关待遇。比如:三金一补的某一项或多项。如果从今年续签,也会失去公司承诺的连续10年支付员工的某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