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过抵押登记的唯一住房,人民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2024-12-30 06:57:0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个唯一住房不能执行,应该指一般的债权,但不包括因房屋买卖、抵押等债务的执行。否则完全不能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同时,房屋买卖和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权利人都具有物权请求权的特征,从这点讲,也是可以执行的。那些房屋贷款断供的,肯定银行要申请执行,也肯定应该执行的。

回答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述规定处理。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3:

唯一住房要留给妻儿,父母。若房子较大可以要求大套换小套,剩下的钱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