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司机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这是新交通法的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也是去年倍受争议的热门话题,不过,既然法律这样规定,就没办法了,不管是否公平都有一定的民意和合理性。第七十六条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如果你们去年有看新闻的话,就不会象楼上那位同志那么无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网址)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zf/200311/20031110203052-2.htm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