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公路养路费,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的不允许上路行驶。伪造公路养路费票证和收据;套用或者伪造机动车牌照;
办理停驶手续后在停驶期间行驶;欠缴养路费6个月以上,养路费征稽机构有权暂扣违法车辆,并责令其所有人缴纳养路费及滞纳金。
如果车主仍旧拒不缴纳公路养路费及滞纳金,或者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公路养路费征稽机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路养路费征稽机构应当与交管部门建立车辆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违反本办法,拖欠、逃缴养路费的,由公路管理部门责令其补缴养路费,按日加收所欠费额1 %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一)拖欠、逃缴养路费不满1年的,处所欠费额50%以下的罚款;拖欠、逃缴养路费1年以上的,处所欠费额50%至1倍的罚款。
(二)无车辆牌照又未缴纳养路费行驶的,或报停驶后在停驶期间行驶的,处所欠费额2倍的罚款。
(三)以假报车辆使用性质、载重吨位、营运收入以及转借养路费凭证等手段,逃缴养路费的,处所欠费额2倍至3倍的罚款。
(四)以倒换车辆号牌,涂改、伪造养路费凭证等手段,逃缴养路费的,处所欠费额3倍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
养路费的收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关于明确养路费征收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如果不交是不允许上路,一经查出要补缴养路费,并要罚款的
交通轨费,不清楚你说的什么,是不是又是地方上的收费啊,这个还是咨询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吧
拖欠养路费,每逾一日处月应缴费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漏费三个月以上并处月费额50%--100%的罚款.长期不入户车辆处月费额2倍罚款
假设欠费4年,就是 : 月费额*(4年天数+3年11个月天数+3年10个月天数……+一个月天数)*千分之五=就是你要交的滞纳金。
不是不交了,是都打在油里了,多开多交,少开少交。反正都在油里。
现实中有好多车辆没有买养路费,他们都是能躲就躲,万一被扣车就找关系,你如果没有关系就趁早缴了吧,免的上路提心吊胆的,唉,没办法买车容易养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