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青岛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申请条件:我是青岛市南区的集体户口,我老婆是菏泽的农村户口。

2024-12-14 16: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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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四章申请审查程序
  第十二条 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在申购限价商品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关于收入的新政策
(三)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户籍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回答2:

当然不符合 因为不是青岛本地人啊
不过想把户口迁过来也简单,只要购买100平米以上的新房并一次性付清房款就行,这是青岛市为了照顾外来户而推出的利好政策

回答3:

看工资是否符合,居住条件是否符合,财产是否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