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籍号是反映土地权属人、土地经界范围及面积、土地等级为主的专用地图。是确认、审查土地构属的主要依据。地籍号由区县编号、街道号、街坊号及宗地号组成。在地籍图上只注记街道号、街坊号及宗地号。街道号、街坊号注在图幅内有关街道、街坊区域的适中部位,宗地号注在宗地内。
2、宗地号又称地号,根据宗地的划分情况,每个宗地编号共长13位.又称地号,是更具体的编号,如06030002就是说某地区(06即代表该地区一般是市或者县)某乡镇(03代表乡镇编号)第2宗土地办证业务。
扩展资料:
在地籍图上宗地号和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号。对于跨越图幅的宗地,在不同图幅的各部分都须注记宗地号。如果某街道或街坊或宗地只有较小区域在本图幅内,相应的编号可以注记在本图幅内图廊线外。如果宗地面积太小,在地籍图上可以用标识线移在宗地外空白处注记宗地号,也可以不注记宗地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地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籍号
地籍号的编制方法:(1)一般城镇以为单位,按街坊、寒地两级编号;较大城市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街坊、宗地三级编号。(2)守地号在地籍图上按各自所在街坊或调查小区范围内统一编号自左到右,自下而上由“1”开始编号。(3)农村居民点(村庄)范围内的每宗地,按村庄的自然走向顺序编号;当村庄范围较大且街区明白时,可按街坊、宗地两级编号,街坊号用1、2、3……顺序编号,编号街坊内宗地再以小一级的1、2、3……顺序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