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课程改革,结合实际谈谈教师如何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

2024-12-19 01: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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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教师应履行义务教育法的条约 首先 师爱,是教师之灵魂。这种爱要求是一种崇高的爱,即“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俗话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师就是那一个“爱别人孩子”的神。一个没有爱心的教师,也就不能称得上是一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但是,这种爱又不能完全等同于父母的爱:我们不能孩子抱在怀里,而是要把学生装在心里,对他们倾注着全部的心血,关注着学生的身心健康;生病时嘘寒问暖,困惑时解疑答惑,颓丧时鼓舞激励,迷茫时指点方向……

  我们要用自己的爱心去唤醒学生,教会学生去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社会;我们要用我们的言行感召学生,影响学生去爱学习,爱劳动,爱助人,爱创新。这样,我们的价值就能得以尽可能大的体现,我们也就可以无悔自己的选择了。

 第二 责任,是教师之本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承担起教育的责任,完成教育的使命,教师必须牢牢地树立起责任意识。教师工作是平凡的,是由每天点点滴滴的“平凡”的事情组成。然而,“一个孩子的失败,对一个教师来说,只是几十分之一的失败,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失败。”所以,教师应该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性感。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的基本任务。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几十双渴望的眼睛时,教师要有把他们教育成才的责任感。为了传授知识,我们有责任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经常阅读专业书籍,积极参加研修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感,不仅会误人子弟,而且也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这就是教师的责任。

 所以 作为教师,为人师表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有崇高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要有负责任的意识。有了强烈的责任感与事业心,我们才会敬业、乐业,也才能一辈子“学而不厌,诲人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