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进项税额转出在期末都不会有余额的,当期期末要把进项税额转出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里的,也只把增值税所有税额全部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后,才会知道当月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扩展资料:
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1、非应税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2、免税项目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3、集体福利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4、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参考资料:进项税额转出-百度百科
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非应税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 1755贷:原材料 1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免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贷:原材料 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集体福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贷:原材料 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例1: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售价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0商品进销差价60贷:库存商品400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 4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4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8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3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7%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输费用,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7%)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再乘以7%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例2: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775贷:原材料 7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500×17%) 1275又如,A企业库存商品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37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3290进项税额转出 贷:库存商品 37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7000×17%) 6290如果上例题中改为在产品,其他资料不变,则账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3290贷:生产成本 37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7000×17%) 6290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1条的规定,凡是企业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一律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包括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这些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不管是否有市场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原因,都属于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存货,其进项税额在会计上均应做转出处理。
“进项税转出”是在已购进的货物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所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将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要转出:
1、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2、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用、作固定资产用等
3、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进项税转出是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应作的:
1、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如果本企业的材料在帐务上做销售处理,就可以按直接计提销项税,如果没做销售处理就可以做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进项税额转出在期末都不会有余额的,当期期末要把进项税额转出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里的,也只把增值税所有税额全部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后,才会知道当月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分录就只有一笔
借 销售费用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初运费做了应交增值税借方,现在在贷方做一个转出,就平了,不需要再做其他分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