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多人来店里闹事,致1人轻微伤,并把广告牌撕了,这个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2025-01-01 10:58:1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构成吧应该。。。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造成严重影响。(比如人身、财产受侵犯,或者严重影响公共场所的社会秩序)如果是偶犯的话,应该不会追究责任,法院更多可能是调解结案。但是可以追究民事责任。如果他的行为严重影响店家正常营业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类似这种较轻刑事案件都会调节为主,消除影响之后也就不追究行为人责任了。

回答2:

差不多吧!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回答3:

废话,闹事当然算了,自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