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跟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实际工作七个月。因未能申请转正,一直领取试用期工资。

2025-02-03 00:10: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劳动合同不能更改,除非你同意了;
2、你与公司协商,要求按照劳动合同办理,追回三个月正式员工资与试用期员工工资差价;
3、如果公司不同意,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可以追回,三年合同只能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改了也没用(不明白你们人事是怎么改的,合同上的文字是不能涂改的,要改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你需要找劳动仲裁来处理。

PS:1、别告诉我你签了新合同,上面是5年期约定6个月试用期的,那我可没办法。
2、你们人事主管究竟是已经从劳动局辞职了没有?如果没有,你们公务员是不能兼职的。如果已经辞职了,就别太在意他以前的身份,也许在劳动局里有点关系,但一般是左右不了仲裁结果的,就算左右了,你还可以去法院上诉。

回答3:

可以要求补足差额,而且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另外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举证和维权可能不那么顺利。毕竟他们劳动局有人。

回答4:

不知你手里有合同吗 如果有 公司单方面更改无效
如果没有 就需要你举证是公司单方面更改合同了 如果不能举证 维权会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