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买了个东西,自己把发票弄丢了,你看看商场还理不理你。
公证处首先要审查的是:所涉及的房产是否为“被继承人(死者)生前所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对于房屋的合法与否,一要看房屋本身是否合法,比如“小产权房”、违规所建之房等,房屋本身依法都不应该存在,是为房屋本身不合法;二是要看房屋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如房屋系非法取得,则不能公证,但我想你的问题应该不在这点之上。
从公证行业的做法来看,死者生前购买的商品房、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的征地拆迁安置房、“公转私”房屋、法院判决转移产权至死者名下的房屋等,虽说只有安置协议、公转私协议或法院判决文书,但公证处同样会办理公证。
你所说的情况,要么可能是房屋本身不合法以致办不到产权证;也可能是房屋虽合法,但相关的安置协议、公转私协议签出了问题,即从协议上确定不了房屋究竟属于谁, 这很常见;还有可能,该房屋本身就不属于死者,比如公房、廉租房等;再者就可能是你们所继承协议内容与法律有冲突。
欲得具体答复,还请详细说明情况。
无产权房即使用权房(公租房、租赁房),是不能继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继承协议是无效的,所以公证处不会予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