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签订处于双方自愿,协议已经生效,你应当履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当中,一方发现协议确实不公或者存在其他胁迫情形,此时,可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
3、女方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存在过错!
属于有过错方,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
你们已经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了??
如果是的话,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在离婚之前就有小三~~
女方算是过错方,这个你可以先到网上,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再做决定,不要冲动但也不要软弱,自己的利益该争取就得争取。再说这样的女人不要也行。
没感情了就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