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直线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x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x 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x(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x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二、加速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x 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 x (n+1)/2(n为年)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x 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x 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x月折旧率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分摊。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条例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有以下规定:
一、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二、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补提折旧。
三、提取折旧的方法和依据。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新所得税法: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①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可折旧价值平均分摊于其可折旧年限内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原值—(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②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完成的总的工作量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按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乘以固定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初账面净值计算折旧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双倍直线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双倍直线折旧率
应注意的是,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应转换成直线法。
④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为基数,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为折旧率,计算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折旧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2)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可折旧价值平均分摊于其可折旧年限内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原值—(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完成的总的工作量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按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乘以固定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初账面净值计算折旧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双倍直线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双倍直线折旧率
应注意的是,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应转换成直线法。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为基数,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为折旧率,计算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折旧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工作量法的公式应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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