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5年不能迁出的规定 如果离婚 您可以要求将住房变现后分割财产
适用的条款是
第三十六条(5年内因特殊原因申请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利人因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离沪或者出国定居,夫妻离婚需将住房变现后分割财产,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用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原住房保障机构回购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