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需要给职工交五险一金吗

2024-12-15 1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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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缴纳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至于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单位情况缴纳。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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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该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任何用人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人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我们目前通指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所以,参保单位必须足额、按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任何拖欠、隐瞒、拒交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对于“一金”的交纳,目前国家还没有用法律来明确,只有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但缺乏约束力。目前,住房公积金多是在该条例基础上,以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行政规定或者地方法规来约束。一些省市已经有出台强制性缴费的硬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这也是今后发展的趋势。但对相当多的,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地区,是否交纳住房公积金很大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效益和诚信。

回答3:

五险要交,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情况,不做硬性规定。

回答4:

你好,朋友,这个要看你具体的工作内容,还有员工的稳定程度,如果说员工流动性大办不办五险一金都无所谓,可以给他们办理商业的意外险,或是只办理社会养老和医疗的,其他的办了如果员工流动性大也意义不大.再说了目前转移也麻烦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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