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记账凭证必须要有附件,附件也就是原始凭证,是记账凭证的依据,没有是不可以的。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
(7)、记账标记 ;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应该注意的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使用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所应有的内容;记账凭证的日期,一般为编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虽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编制,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当月的账内进行登记。
记账凭证是会计自己的记账汇总、分科目的凭证,不对外,这上边的的内容都是多年经验的积累,填上有用的,为以后查对做了准备,填不填都可,只是自己方便不方便而已
不写也无妨,如报销差旅费,长途车票、公交车票、打的票、飞机票、餐费、住宿费很多张的,要每张记账凭证都写明几张附件,确有困难。写不写附件张数,没有硬性规定。
有附件的贴在后面,写上几张,正规的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