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 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2. 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其中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
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 、A 、B+、B、C、D六个等级。其中:A+ 为前5%(含5%),A为5%-20%(含20%),B+ 为20%-30%(含30%),B为30%-50%(含50%),C为50%-90%(含90%),D为90%以后。
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100分-90分,B为89分-75分,C为74分-60分,D为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则允许院校对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进行选择性招生。本科院校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
小高考是高二考的,除语数外和所选修两科之外的另外四门,录入高考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但不录入总分。如果得A,每门可以在高考原有的分数上加2分。
学业水平测试是除语数外的另外六门和计算机考试,高二考,只要能过关就可以。
语数外三门总分480,语文160,数学160,英语120,文理分别的附加分是40.
如果要考本科,小高考最低的4c学业水品过关。
必修的科目是语数外,文科必须选历史,理科必须选物理。
选修:包括地理政治化学生物四门,文科除历史外还需要在选择一门选修,理科除物理外还需要选择一门选修。
课本的模块是指将课本的章节按内容的不同进行模块划分,学生根据模块进行阶段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