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2011年7月份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吗?税率是怎么算的
2025-01-04 03:27: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7月份还是按照08年定的标准2000元起. 到了9月1号,才执行3500的.

2011最新个人所得税调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个税改革前后对比图 搜狐新闻制图

个税改革税率变化

  中新网北京2011年6月30日电(记者 张蔚然 郭金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

  4月,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本月27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
3、工资、薪金税率表

回答2:

7月份还是按照08年定的标准2000元起. 到了9月1号,才执行3500的.

回答3:

2011年9月份起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

回答4:

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是3500元

回答5:

还没开始执行,还是2000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