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如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要素,则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上必须有至少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如果能证明立遗嘱人因不会写字或因病写字困难不能亲笔签名,又能确认手印(指纹)真实,该遗嘱应被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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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传承专家团队】
你好!我国《继承法》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第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代书遗嘱,遗嘱人要签名,因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审查,代书遗嘱仅有遗嘱人摁手印没有签字,是存着形式瑕疵的,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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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同时还要有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