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只1952年是中国的过渡时期
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形成
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1949年3月党的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就已,明确规定。决议指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的任务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并且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改造农业和手工业个体经济,利用和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问题。1952年9月以后,毛泽东曾多次讲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向全国人民进行关于总路线的宣传,1953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经毛泽东修改过的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这个提纲形成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准确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二、过渡时期的社会性质
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时候,中国革命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社会,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这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因为它既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它既有社会主义的成分,也有非社会主义的成分。社会主义成分正在日益增长,非社会主义成分正在逐步被改造,它要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所以,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即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三、为什么要有过渡时期
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就要消灭阶级剥削,使全体劳动人民得到彻底解放和幸福,大家过自由和富裕的生活,这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在一切资本主义国家或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革命胜利以后,都要经过一个过渡时期,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改造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其它经济成分,才能够完成实现社会主义社会。
新中国的诞生,结束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消灭了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的国家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这就具备了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条件。新中国成立,我国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一)社会主义经济(国营工矿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虽然不很大,但是很集中,并且掌握着重要经济命脉,所以处于领导地位,并在日益发展;(二)半社会主义经济,即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合作社经济;(三)小商品经济(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这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最大;(四)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是国家经济和私营经济互相联系或合作的经济;(五)资本主义经济(私营工商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这五种经济成分最基本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三种基本经济形式的基础上存在三种基本阶级力量:工人阶级、农民和其它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过渡时期最基本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
四、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实质
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实质,就是为了解决社会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即在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上,改造我国的国民经济,使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成为国家惟一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全民所有制);改造私营工商业,就是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私有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全民所有制);改造农业和手工业,就是把个体经济的生产关系(劳动人民私有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集体所有制)。最后,整个社会的生产关系都变成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就完全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就能够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满足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新民主主义时期向社会主义时期过渡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