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只对合同订立的内容作出给定,并没有在字体的大小上有所规定,恰恰是这样格式条款往往非常多而且字也小非常容易漏看,在订立合同时在关键的条款上,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一定要提醒另一方(也就是弱势一方)注意,或者在合同书上印得明显一些,让对方看到。 否则按照公平原则法院可以撤销此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平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多喝点水少抽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