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 你这是租赁合同的纠纷。
2 根据合同法的违约处理原则;使用过错归责。赔偿损失的原则,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的按照实际损失,间接损失(签订合同时,能够预知的。)。
3 刘某是直接过错人。但是,依据合同的相对原理,你只能找你的直接认廖某,再由廖某追究刘某。
你可以找到房主后要一份原来收取12万无转让费和差价的租房合同及不让转让的相关协议证据后,持自己的合同,请律师写一个起诉状,告你的上一个出租方,不当得利应反还当事人.如果按租房合同纠纷处理麻烦点.
这是民事纠纷了,你当时转门面的时候怎么没要来原始房东和刘某的租房合同?只能怪你自己了。
另外,原始租房合同上面是否明确表示不能转租和转让?
弄清楚再说吧
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到广州万家物业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