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苏丹为何独立?
所谓南苏丹,是指苏丹南部10个省。这片地区自古就是黑人居住的地区,有努尔、丁卡等民族,绝大多数信奉古老的拜物教,少数信奉基督教。北苏丹则不同。北方的努比亚人曾长期被埃及统治,该地区最终也成为自中东迁徙而来的阿拉伯人和逊尼派穆斯林聚居区。 1821年 从古埃及时代起,南苏丹的努尔人和丁卡人就常常和北方发生冲突。苏丹南北方直到公元13世纪才第一次统一,1821年才纳入同一个国家的版图,且这两次统一,都是由入侵的埃及军队所强加。 1899年1月 当年苏丹全境沦为英国-埃及共管的领地。二战后苏丹也开始兴起独立运动,北方的阿拉伯人希望使南方和北方成为统一的苏丹国,而南方的黑人则认为,当初苏丹的统一就是外国强加的,按照民族自决的原则,南方有权成为和北方平起平坐的独立国家。 1955年12月 在“南苏丹解放运动”的组织下,南苏丹掀起了所谓 “安洋雅运动”(即解放运动),爆发第一次内战。 1972年 南北方签署《亚的斯亚贝巴协定》,南苏丹停止武装斗争,换取一定的自治权。长达17年的第一次内战结束,至少50万人丧生 (仅1/5是武装人员),上百万人流离失所。 上世纪80年代,阿卜耶伊地区发现大型石油蕴藏,这一地区恰位于北苏丹的南科尔多瓦省和南苏丹的北加扎勒河省之间,居民则大多为黑人丁卡族。石油资源的发现让双方分歧白热化。 1983年 第二次苏丹内战爆发,南苏丹成立了 “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和“苏丹人民解放军”,在原政府军上校加朗等率领下,和苏丹政府进行了长达11年的血战。这场内战是二战后平民死亡人数最多的战争,11年的战火导致190万平民死亡,400万人流离失所。 2005年1月9日 苏丹政府和“苏丹人民解放军”达成和平协定,给予南苏丹高度自治权,南苏丹获得苏丹喀土穆政权副总统和1/3内阁席位。并承诺在2011年1月9日举行南苏丹全民公决。 2007年10月11日由于加朗在和平协定签署当年因飞机失事遇难,加上双方摩擦不断,南苏丹全体阁员退出喀土穆政府。
19世纪末英国占领南苏丹,1899年英国和埃及共同统治苏丹。由于种族、宗教、文化等差异,英国原本希望统合南苏丹和乌干达,但是1947年的朱巴会议决定统合南、北苏丹。
1955年南、北苏丹冲突,第一次苏丹内战爆发。1972年的《阿迪斯阿贝巴协定》给予南部有限度的自治权,内战一时终结。1983年苏丹总统尼梅瑞(Jaafar Nimeiry)宣布在全国实施伊斯兰律法(Sharia),引起南部的不满,南部反抗军“苏丹人民解放军”(SPLA)开始对抗政府,第二次苏丹内战爆发。2005年南北双方签署《全面和平协定》(Comprehensive Peace Agreement),结束长达21年的内战。协定赋予南部自治权,北部实施的伊斯兰律法在南部不适用,以及最重要的部分,2011年举行南苏丹独立公民投票。
独立的原因,有很多种答案,下面介绍几个来自民间的说法:
(1) 苏丹推行极度的伊斯兰法案,使很多基督教徒不满,苏丹处在穆斯林和基督教的前沿,北部的埃及,利比亚,都是穆斯林国家,南部的乌干达,肯尼亚和刚果,都是基督教国家。宗教问题,是南苏丹分裂的精神动力。
(2) 南苏丹有70%的石油资源,而随着管道修建后,南苏丹只从石油收入中获得很少的好处
(3) 南苏丹人是世界上长得最高的人种,男子平均185,JJ也很长,女子平均170。作战力很强
(4) 另外英国殖民时期,本来打算把南苏丹划给乌干达,被苏丹划给埃及,苏丹独立后,给南北分裂埋线了祸根。
南苏丹面积约64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6万(2008年),分别占原苏丹共和国面积和人口的1/4和1/5,居民多为非洲土著黑人。长期以来,苏丹南北方在民族、宗教、文化和政治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1955年苏丹独立前夕,因反对与苏丹北方组成独立国家,南方发动第一次内战,直到1972年结束。1983年, 南苏丹国地图因对尼迈里政府在全国推行伊斯兰法不满,南方黑人军官约翰·加朗成立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军(苏人解)(SPLM/A),对抗中央政府,第二次内战爆发。苏丹巴希尔政府1989年上台后,重视解决南方问题。但是,以加朗为代表的南方势力坚持要在南部实行民族自决,建立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1994年苏丹政府和苏人解开始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