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单位名称开错了,不能自己改。应该把这份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
作废操作方法: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发票单位名称开错可以更改。
发票抬头开错有一种说法是对发票的错误文字更正一下再盖章上去就好,这种说法应该先咨询一下税务或者你们公司的专管员可不可行;另外一种就是,作废该发票,重新开一张正确的。
假如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并且跨月,作废应按以下步骤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票方凭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自己不可以改,改了就无效了
你去问问给你开发票的人,问他能不能给你重新开一张
那是不可以涂改的
写错了那么就只能是错的了
没有办法
就是说这张发票是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