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无权提起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二审生效的时候已经是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了,县人民法院无权限提出再审,就算是再审也得二审的中院再审。再审的判决当然无效,越权行为啊,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管辖权,没有再审提起权或者监督权,咋可能有效?
合法,因为有新证据证实原判决是错误的,院长提议召开审委会是合法的,县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起诉,该判决生效。
合法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县法院院长的行为是合法。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