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2. 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二等奖的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3. 单项奖由专家委员会提出设立,报竞赛委员会批准。4. 优秀组织奖由组织委员会对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提名,报竞赛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