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庭审前看来是没有交换证据了,当然审理前交换证据也不是必经程序。被告提供的证据是需要进行当庭质证的,你在庭审中对证据有没有提出异议?法院对证据的真实性也会进行调查的,如下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所以你要是有所怀疑,就提出异议吧。
起诉的时候,原告的证据材料都要提交一份复印件给被告,在开庭的时候,被告可以要求原告出示证据原件,辨别真伪。如果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向法官提出申请鉴定。
有法律依据
拿回家是不行。如果有疑义要鉴定,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
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