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可以去公证处取消公证,如果公证条款附有条件,条件没有达到公证也不产生效力。除此之外,不能反悔
不能了。
可以再去公证一次,以后次的为准
浙江孙律师:
依最高法院的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