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被国家征收了,老人健在,补偿下来的钱该怎么分?

2024-11-06 18:55:3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中国的传统习惯,女儿嫁出去后就不分家产了。

但是新中国的法律从建国后就规定了,遗产继承,儿女是平等的。完全平等。
子女和配偶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不存在了才由孙子女继承。

你家的情况,不存在遗产问题。老人还健在,房子是老人的,就应该由老人做主。就好像你自己兜里的钱,或是你的房子,你愿意给谁就给谁。这和户口没有关系的。另外,从法律角度说,不管老人有没有遗产,也不管他把钱给了谁,哪怕是给了朋友,老人的儿女都应该继续赡养老人。不光是法律,从道德上说也应该。毕竟咱们小时候也没给家里钱,也在家白吃白喝。。。
那是老人自己的钱。老人留一些也应该。不是说我们住在家里,户口在家里。这家里的就都是我们的。都应该我们支配。

上面说的都是针对所有人的

具体到你家这个情况,因为你们三口人一直和老人生活,也没有其他房产,所以应该多分一些的。
这个事先别急,慢慢和老人商量。或者和其他子女商量一下老人以后的赡养问题。。。

其实就算没有也没什么,不都是自己家里人吗。也不差多少。我想还是不要因为这个把家里的关系弄坏了,真没多少钱,亲情更有价值。你说呢?

请采纳,谢谢

回答2:

法律规定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孙子女为第二顺序,只有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子女才得继承。

回答3:

财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