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将已开增值税的发票信息如何导出?导出后如何处理?

2024-12-20 19: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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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导出,只要抄报税即可。

2、普通机打发票需要导出开票信息,可以导出保存到U盘之类移动存储器交到税务机关导入到税务局的服务器上,也可以导出到网络直接上传到税务局的服务器。

3、增值税专用发票导出数据只是备份用,不能进行编辑、汇总等,也不能转换文件格式,是一种特殊的文本,无法解析。

4、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第一步 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1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会出现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的界面,查看相关信息无误码后点“确定”按钮后,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
2如果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则需手工填写,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

说明一下几个要注意的问题:
 说明:
1、申请单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申请单中的金额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开票界面计算方法一致。
2、一张申请单上最多可以开具8行商品信息。
3、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对于购买方申请的情况,商品信息可以直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商品信息不能直接手工输入,如需要填写,只能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4、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若属于开票有误购方拒收的,销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若属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销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刚讲了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第一步,现在讲第二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导出”界面,选择需要导出申请单的月份,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该月已填开的所有红字发票申请单的明细。选择需要导出的申请单,点击“导出”按钮,将申请单导出为xml文件,提示选择保存文件,然后点“确定”按钮,申请单导出成功后,在保存路径下可找到导出的xml文件,将该文件拷贝到软盘或者U盘,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由其导入该文件后开具通知单。
说明:
1、导出申请单时,可以选择一次导出一个申请单,也可以一次导出多个申请单,导出多个时,可以按住“Ctrl”键,使用鼠标左键选择需要导出的任意多个申请单,也可以按住“Shift” 键, 使用鼠标左键选择需要导出的连续多个申请单。
2、每个申请单对应导出一个xml文件。
3、导出的xml文件命名规则是:‘税号’+‘_’ +‘开票机号’ +‘_’+‘年月’+‘序号’。
第三步,凭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有两种情况,
A直接开具,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在窗口中输入两遍通知单编号,若通知单编号正确且两遍号码相同则激活“下一步”按钮,继续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会弹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对于通知单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继续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另外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或根据通知单情况无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发票库没有找到相应信息,继续点击“确定”按纽,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此时需要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通知单编号。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B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可以使用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功能。即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在为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可以提供通知单电子文件的导出,销售方企业可利用介质拷贝,通过开票系统中的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功能就可以直接导入通知单电子文件并自动生成红字专用发票信息。
如果贵公司要申请开经字专用发票,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应该及时发现开票错误,若开票当月发现的则作废处理,次月发现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若下下月才发现错误则可与购买方协商按照拒收处理。)
对于拿到税务机关核准的通知单企业两种开具方式的补充,“直接开具”是指销方在获得通知单后,采用手工输入通知单编号等信息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销方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通知单后都可以使用该功能开具红字发票。 “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是指销方采用直接导入从税务端获得的通知单电子文件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在销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下,才能从销方税务机关导出通知单电子文件。通知单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年月’+‘序号’ +‘校验位’.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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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增值税专用发票导出数据只是备份用,不能进行编辑、汇总等,也不能转换文件格式,他是一种特殊的文本,无法解析。

回答4:

增值税系统中自带了统计功能,可以统计各种条件下的汇总信息。具体方法是:进入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查询--选择月份后确认--点击统计--选择统计关键栏目--选择栏目--在项目选择中,选择你所需的统计条件,如统计发票种类(增票/普票的汇总),就选择“发票种类"--点击向右的红箭头--确认--统计,即可。

回答5: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导出,只要抄报税即可
普通机打发票需要导出开票信息,可以导出保存到U盘之类移动存储器交到税务机关导入到税务局的服务器上,也可以导出到网络直接上传到税务局的服务器